资格条件

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3〕42 号)

析、专项论证、技术方案等研究报告2篇,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。第五章 副主任养老护理师资格条件第十二条 学历、资格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评审副主任养老护理师资格:(一)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主管养老护理师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可申报评审副主任养老护理师资格。(二)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,或具

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1〕15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,积极推进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着力破除“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论文、唯奖项”等倾向,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,不断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省林业发展和人才队伍

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1〕16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,推动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进一步调动广大纺织行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创新、创业、创造积极性,提升技术攻关能力,突破关键核心技术,促进产业优化升级,推进纺织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,结

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1〕22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我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,积极推进我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着力破除“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奖项、唯论文”等阻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障碍,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、创业、创造积极性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,结

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1〕48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我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,积极推进我省电力工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着力破除“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论文、唯奖项”等倾向,不断加大对参与“碳达峰”“碳中和”、科研攻关、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扶持力度,充分调动创新、创业、创造积极性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

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1〕5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我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,积极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着力破除“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论文、唯奖项”等倾向,不断加大对参与国际竞争、“一带一路”、新兴领域、基层一线等专业技术人才的扶持力度,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创新、创业、创造积极性,根据

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1〕7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我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,推动我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进一步调动广大机械装备制造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、创业、创造积极性,提升技术攻关能力,突破关键核心技术,促进产业优化升级,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

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3〕40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我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,推进我省工艺美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充分调动广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省工艺美术工作的实际,制定本资格条件。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传统工艺美术(雕塑工艺、金

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3〕46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,充分激发实验技术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,坚持鼓励创新,坚持品德、能力和实绩导向,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实验技术人员队伍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省实验技术工作实际,制定本资格条件。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实验室

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(苏职称〔2023〕45号)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,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,充分激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坚持鼓励创新,坚持品德、能力和实绩导向,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队伍,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省自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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